时间:2010-07-19 08:29:48 来源:源县勐来乡人民政府 作者:李静
勐来乡出台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为提高全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体现激励原则,将“让农村孩子享受和城里孩子一样好的教育”的办学目标落到实处,勐来乡出台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制度。一是中小学非毕业年级总平均分名次奖,对除毕业班外全乡无论哪一个年级总平均分位列全县前三名进行奖励。二是九年级毕业(中考)奖。对若有学生考分在 600 分以上(含 600 分),奖励学校 3000 元 / 人;学生个人总分排名进入全县前 10 名的,奖金再翻倍。三是个人奖。中考考分在 600 分以上(含 600 分)的奖励 1000 元 / 人;本乡户籍学生高考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全国十大重点高校奖励 10000 元 / 人;同时对考入一本、二本、三本院校、专科院校的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
今年,持勐来户籍的高中毕业生中有 2 人考取一本院校, 3 人考取二本院校, 7 人考取专科院校;勐来中心校初中毕业生中有 2 人分数在 600 分以上。按照以上奖励制度,乡党委政府共需支付学校及学生个人奖金兑额为 21000 元人民币。该制度的出台,第一次建立了勐来乡教育奖励长效机制,将对促进勐来乡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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