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06 17:01:09 来源: 作者:
沧源县教育局云南省首批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论文答辩要求及程序
培训结业论文答辩是考核培训者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培训者全面回顾、总结、鉴定自己学习成绩的重要机会。为做好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专业特点,选取省级骨干教师和专业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答辩组分为两个组。
二、答辩要求及程序
1. 论文答辩公开举行,并由答辩委员做详细记录。不参与答辩的学员原则上不要求旁听。
2. 答辩者需着正装,答辩过程中思路清晰,态度应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文雅得体。
3. 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1)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2)答辩组长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者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4)答辩者回答答辩老师提问;
(5)答辩组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在此基础上给出答辩者成绩;
4.答辩者报告论文的内容主要包括:
(1)简介自我
答辩人应该用三言两语精练明了地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所教学科、主要的研究方向及课题名称。
(2)简述梗概
答辩者应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简要报告:一是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二是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特色;四是对策的主要论据和结论。简述梗概应该使人对自己所写论文有一个简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3)简明自评
答辩者应该用简明的语言对文章作自我评价:研究的题目有何价值?认识有什么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关键要突出文章的创新点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辩自述一般为5分钟,答辩者要很好的把握时间,把问题讲述圆满。讲述既不能过于冗长,累赘无绪,也不能过于短促,词不达意。超过规定时间者将适当扣分。
5.答辩者回答问题:
(1)答辩者回答答辩委员会老师的现场提问,提问一般限于文章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数量为2—5个。
(2)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三、答辩成绩考核
1、论文总成绩综合集中培训阶段考核得分(40分)+实践研究阶段考核(50分)+论文阶段考核(10分),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评定以综合成绩分数换算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2、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给出评定意见并上报市级教师培训机构。
3、答辩论文由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处理,编辑为《沧源县县首批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论文集》。
4、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论文答辩成绩为不合格的,除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外,允许重新申请进行二次答辩。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取消二次答辩资格。
沧源县教育局云南首批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答辩组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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