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30 10:42:24 来源:沧源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作者:
沧源县 2009 年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09 年 高中(中专)招生 考试将于 7 月 2 至 4 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确保考风考纪良好,不出现任何舞弊事件,结合我县的实际 , 特作如下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国宏(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龚正富(教育局副局长)
李克昌(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成 员:吴新林(民族中学校长)
李梦明 ( 永和中学校长 )
王 龙(岩帅中学校长)
王 全 (团结中学校长)
杨正明(勐省中学校长)
李发昌(单甲中学校长)
李洪军(勐角中学校长)
余 华(芒卡中学校长)
赵 新(糯良中学校长)
李绍华(勐来乡九年一贯制校长)
李志华(班洪中学校长)
肖矢亘(班老乡九年一贯制校长)
业务人员:
各中学的教导主任。
二、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可用时间
2009 云南省中考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七科,总分为 71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满分各为 120 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三科试卷满分各为 100 分,体育考试满分为 50 分。考试可用时间统一为:语文 150 分钟、其他五科 120 分钟(体育考试时间已另行规定)。
(二)英语听力测试占全卷的 30 分。
(三)思想品德学科仍实行开卷考试。
(四)数学、物理、化学三科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由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制的《 2009 年云南省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说明与复习指导数学手册》、《 2009 年云南省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说明与复习指导物理手册》、《 2009 年云南省高中(中专)招生考试说明与复习指导化学手册》进入考场参考使用。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允许考生自愿携带科学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限)进入考场使用。
(五)考试日程表
日期、时间 (北京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09 年 7 月2 日 | 上午 9 : 00 — 11 : 30 | 语文 |
下午 15 : 00 — 17 : 00 | 物理 | |
2009 年 7 月3 日 | 上午 9 : 00 — 11 : 00 | 数学 |
下午 15 : 00 — 17 : 00 | 思想品德 | |
2009 年 7 月4 日 | 上午 9 : 00 — 11 : 00 | 英语 |
下午 15 : 00 — 17 : 00 | 化学 | |
三、考务要求:
1 、要认真学习《 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 监考员职责》、《考试实施程序》 ,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认定、依法处置。未经培训的教师不准参与监考工作,当年担任毕业班的教师或当年有亲属、子女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坚持原则,大胆管理,维护好考场秩序,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监考人员,要及时撤换,并严肃处理。
2 、保密工作是考试的生命线,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各考点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考试保密工作必须要高标准,严要求,切不可掉以轻心。各考点在考前要安排好一间保密室,一个保密柜,需有两把锁,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保证通信畅通,试卷切不可放在私人家里。
3 、 今年监考费已在上缴报名费时按每生 13 元提留在各考点,请节约开支,支付方式由各校安排,包括巡视员的补助。考试期间使用的草稿纸和胶水,由各考点自备。
四、考务安排
1 、在考点明显的地方粘贴《考试日程》和《考生须知》,考试环境要清静,考前要认真检查准备所需考试工具。
2 、每个考点设一名考点主任,一名业务人员,一名工作人员,每个考场二名监考人员。并与当地卫生、派出所取得联系,预防考点出现安全或疾病隐患。考点主任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以便得到工作上的支持。
3 、今年全县共有 866 名考生报名,设 12 个考点 42 个考室 ,25 人为一个考室,请各考点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考点分布、考场安排如下:
(1)岩帅中学考点: 80 人,设 4 个考室 。
(2)团结中学考点: 43 人,设 2 个考室。
(3)勐省中学考点: 48 人,设 2 个考室。
(4)单甲中学考点: 34 人,设 2 个考室。
(5)糯良中学考点: 66 人,设 3 个考室。
(6)勐来中学考点: 53 人,设 3 个考室。
(7)勐角中学考点: 77 人,设 4 个考室。
(8)班洪中学考点: 28 人,设 2 个考室。
(9)班老中学考点: 34 人,设 2 个考室。
(10)芒卡中学考点: 26 人,设 2 个考室。
(11)永和中学考点: 83 人,设 4 个考室。
(12)民族中学考点: 294 人,设 12 个考室。
4 、座位号是随机编排,各考点要认真核对考生座位号,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整理,无误后再装订。
5 、巡视员安排
每个考点均派一名巡视员。考试期间,教育局领导和县招考办工作人员将分别到各考点检查工作。各考点巡视员下派情况如下:
五、照顾政策
第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照顾 50 分:
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前六名;近两年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第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照顾 30 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初中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照顾 20 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初中阶段获市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者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大赛(竞赛类)一等奖,并报考本市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高中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八名或集体前五名的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
(4)烈士子女;
(5)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九年以上,且现在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学校的;
(6)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及考生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九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
(8)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户口、上学在农场的;
(9)农村人口独生子女。
第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照顾 10 分:
(1)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种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六、 志愿填报
1 、填报志愿培训会:各中学教导主任于 2009 年 7 月 15 日下午报到,晚上 8 : 00---10 : 00 培训。
2 、学生填报时间: 2009 年 7 月 17 日 ---21 日。
七、组建中考纸质档案
1 、报考高中:志愿表、照顾提档表。
2 、报考五年制大专及中专:报名登记表、学籍卡、体育合格卡、毕业证复印件、志愿表、照顾提档表。
沧源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 00 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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